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進站裝扮應行注意事項
一、 本注意事項依據《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須知(中運量捷運系統)》第七點第一項第七款及《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須知(輕軌系統)》第十四點第一項第十六款訂定。
二、 旅客於營運時間內進入本公司捷運、輕軌車站及列車車廂,衣著裝扮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。
三、 本公司尊重旅客穿著及裝扮多元性,惟應以不影響公共安全、不造成他人驚嚇或不適為前提;為維護捷運系統安全、乘車秩序及避免造成他人恐慌,若旅客裝扮(如全罩式面具、防毒面具或特殊裝備)完全遮蔽臉部或有引發不安之虞,車站人員將依規上前確認意圖,請旅客配合於乘車期間暫時取下面具以利辨識身分及檢視物品。
四、 旅客裝扮是否影響安全或造成不適,由車站人員進行釐清與處置,若旅客拒絕配合說明用途與改善,本公司得依旅客運送章則及旅客須知規定拒絕運送。如有爭議,將通報捷運警察到場協助處理,以保障全體旅客權益。
五、 旅客裝扮若影響安全或他人權益,本公司除得拒絕運送外,旅客應負法律相關之責任。
六、 旅客應確實遵守《大眾捷運法》、本公司「旅客須知」與本注意事項,如因違反規定導致自身或任何財產上之損害,應自負責任,本公司不負損害賠償責任。
七、 本注意事項自公告日起生效,修正時亦同。

